根据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组织发动、自愿报名、学院推荐、资格审查、组织评审,拟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覃伟津(研究生)、马克思主义学院邓富、物理与电子学院何颖(共青团河池市委员会推荐)等3名同学参评2021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评选。现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6月4日(3天)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,邮寄或直接送校团委、学生工作处研工科办公室(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,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邮寄地址: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澳门威斯人7026com团委(明秀校区行政楼4楼409、404室),邮政编码:530001。
联系人:王老师、叶老师,联系电话:0771-3908810、0771-3908090。
序号 |
姓名 |
学院 |
专业 |
入学年月 |
学历 |
1 |
覃伟津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|
2019年9月 |
硕士 研究生 |
2 |
邓富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思想政治教育 |
2020年9月 |
本科生 |
3 |
何颖 |
物理与电子学院 |
电子信息工程 |
2019年9月 |
本科生 |
校团委 学生工作处
2022年6月2日